定期的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到哪里做呢?
06-21
0~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作为儿童健康管理的重要内容,主要由乡镇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,共13次检查。其中,新生儿期2次,分别在新生儿家庭访视和满月健康管理时;婴儿期4次,分别在3、6、8、12月龄时;1至3岁幼儿期4次,分别在18、24、30、36月龄时;学龄前期3次,分别在4、5、6岁时。家长应当定期带孩子到附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,接受儿童健康管理时,同时接受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。
我国有完善的三级妇幼保健网络,各地的妇幼保健机构会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眼保健工作的指导、开展专项检查、接受基层转诊。各地的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也会提供技术支持,接受需要更专业的眼科检查和治疗的儿童。大家一起来努力,保障儿童的眼健康。